格尔木豫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6万吨粗铅烟气治理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要求,格尔木豫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沈阳绿恒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的要求,进行第一次公示,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
格尔木豫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6万吨粗铅烟气治理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位置:
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南海路豫源公司厂内
(3)项目总投资:4826.50万元
(4)项目性质:新建
(5)本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一级布袋收尘的基础上增设旋流板塔和湿式电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面积需增加到6000m2;原环集烟气卫生除尘风机,需校核风机压头是否能满足要求;若不能满足要求,需再现有风机后增设接力风机。因此,本项目技术改造后,氧气底吹熔炼炉、侧吹还原炉及烟化炉环集烟气系统处理流程为,集气罩(利旧)→长袋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部分利旧)→风机(利旧)→旋流板塔(新增)→湿式电除尘器(新增)→风机(新增)→环集烟气烟囱。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格尔木豫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伟
联系地址: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南海路豫源公司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沈阳泽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沈阳市铁西区
联系人:曾华
电话:1384005803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部令2018年第48号。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邮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格尔木豫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