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示范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落实,促使广大职工树立交通安全理念,2022年7月15日上午9时,集团公司根据济管公(2021)118号文件精神,举行安全头盔发放仪式,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张社文、交警三大队队长徐朋超、司法保卫部部长王胜军及部分职工参加了此次活动。政工部部长、机关党支部书记宗志霞主持活动仪式。
为什么要戴头盔?有关研究结果表明,当事故发生时,骑行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人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
徐朋超队长讲到,关于安全头盔,要做到坚持佩戴和正确佩戴,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骑行者未佩戴头盔所引起的,却并未引起人们的充分重视,这说明广大群众缺乏交通安全知识,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缺乏文明骑行共识。希望以后随着安全知识的普及,所有人员能够认识到骑乘电动车时佩戴头盔的重要性,树立安全骑行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为构建和谐济源、文明济源提供有力的保障。
最后,张社文提出:文明骑行从我做起,坚持一盔一带,守护家庭幸福。希望大家从自身出行安全考虑,自觉佩戴头盔。时刻谨记: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关爱生命,从“头”做起!